本集團致力確保企業管治達到嚴格標準,以保障股東利益。本集團的企業管治方式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所規定的準則。本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及董事會轄下各委員負責監管本集團業務和事務的管理,並定期舉行股東會議,以確保能夠適當保護本集團及其股東的利益。
董事會轄下的審核委員會負責確保本集團財務報告的客觀性及可信性,及確保董事於向股東公佈業績時已履行任何法定盡職審查及處理方法。審核委員會的權力及職責載於職權範圍內。
王于漸教授
張昀
馮文石博士
薪酬委員會負責確保於制訂及監督本公司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時,符合正規及具透明度的程序。此外,薪酬委員會監督本公司購股權計劃的管理。薪酬委員會的權力及職責載於職權範圍內,列明(其中包括)委員會至少應有三名成員,而大部分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澤楷
提名委員會負責董事的委聘程序符合公平及透明的原則。提名委員會的權力及職責載於職權範圍內,其中列明委員會至少應有三名成員,而大部分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盛智文博士
我們使用cookies以優化您於我們網站的瀏覽體驗。如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詳情請參閱我們的私隱及Cookies政策。